现行的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法案已确定延期至2016年9月月30日,是否能够继续前行,还需要等候国会投票,因此具有许多的不确定性。不过,在之前的一年中,多位国会议员先后提出改革方案,如提高投资门槛,严管区域中心等等,由此看来,EB-5投资移民的改革是不可避免的了。同时,目前EB-5的排期等待需要2至3年。因此许多申请人已纷纷转向申请其他签证来美,如通过EB-1C(跨国公司主管或经理)申请绿卡。
根据移民局所公布的数据,从2015年的5月1日起,中国大陆出生的EB-5申请人将面临排期,排期时间为2年左右。如果再加上申请的审理时间,官方公布平均为14个月,那么整个EB-5从申请到排期到最后获批拿到绿卡,全程将需要3年多时间。这样长的时间将导致申请产生复杂性及许多变数。
例如,未成年子女在申请人排期到的时候出现超龄情况;又如,申请人所投资的金额,何时才可以进行使用;再加上移民局愈来愈严查投资者的资金来源等等。因排期问题的出现,近几个月来导致EB-5投资移民申请有不断降温,再加上美国对华10年签证的需要两年更新一次个人信息,因而导致许多原本处于观望的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转向了解其他申请方式。
目前有许多中国投资人,他们或者是在国内就经营企业,进而在美国境内设立一个分公司,或者是直接购买美国公司进行经营。已有一部分申请人从EB-5转向申请EB-1C,通过公司担保提交申请。这类申请多数无要求公司的规模,无投资的限制,中小型企业均适用,只要求公司营运超过12个月即可。目前,也因为EB-1C的申请不需要排期,因此正在成为取代EB-5的热门趋势。
元臣律所表示,EB-1C移民类别归于第一优先,不需要等待签证排期,一旦获批可以马上提交绿卡申请。
EB-1C的申请是针对和适用于跨国公司经理或管理人员类移民申请。
EB-1C的申请对雇主和申请人都是有明确的要求的,其申请需要满足以下的要求:
1、雇主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并且必须在美国境内和美国以外的国家有业务的往来证明。
2、在过去的三年中,申请人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工作过至少一年,而且必须在美国从事经理或管理工作。
3、申请人需要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例如:管理指导公司内部某些组织、部门等;管理并控制公司内部其它监督并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 管理或专业部门的工作; 有人事任免权力以及参与决策工作;只接受更高层的管理人员、董事会或股东的一般性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