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免税,大家基本都知道。可是细说起来,这到底是免什么税?大多数人恐怕是迷糊了。
第一 人寿保险的身故赔偿金,保单受益人免交收入所得税(Income tax)
这里要提醒下:一般退休账户401K(包括403B)里面的钱,一旦人过世,会立即转给继承人,算做继承人的收入,需要一次性把税交了,剩下的钱才会给继承人。
那为什么人寿保险不算做收入呢?
道理很简单:假如你有一栋房子,买了房屋保险。某天不幸房子被火烧毁了,保险公司赔你保险金,这保险金应该算你的收入吗?当然不算!因为你的房子没有了,这个保险赔偿金是补偿这个房屋损失的钱,是Replacement而已!
运用在人寿保险上是同样的道理。假设被保险人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他如果发生不幸的话,身故赔偿金实际上就是代替他这个人来继续为家庭做经济贡献的呀。
这就是人寿保险的身故赔偿金不算成收入所得的真相。
第二 以贷款方式从人寿保险里取出的钱,不算收入,也不用交收入所得税
有些经纪人在推销人寿保险的时候,一些关键的细节没有说清楚,比如在这点上,就有意无意地模糊成“从人寿保单里取钱免税”。
有储蓄投资功能的保单才能有钱可以取。钱能取多少是根据保单的现金值(Cash Value)来决定的。
为什么要强调保单贷款呢?原因是,本来人寿保险的身故赔偿金是人过世后留给受益人的,而现在我们所谓可以自己先用,实际上是向我们的保单受益人提前去“借”身故赔偿金来用。“借钱“的抵押物就是保单的现金值。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保单能够“用”的钱一定是在现金值的数额之内。
美国的保单,这个借款的利息,有的公司是固定的,算下来净利息不到1%,甚至有的为0!还有的公司更好,你还可以吃利差,一边借钱一边赚钱。
对比下其他的投资,无论你是买股票买基金,赚租金,都得算做投资收益,纳入收入税的征收范围。
三 遗产税问题
这里面有两种情况:
情况一:外国人购买寿险
无论受益人的身份/国籍,只要投保人是非美国人,寿险理赔受益金免于遗产税。
相比起外国人在美国购房,一旦人过世,房子要被征收高额的遗产税(外国人的遗产税免税额只有6万美金,遗产税税率大约为40%)。
情况二:美国居民购买寿险
如果是一个单单的人寿保险,保险持有人(Policy Owner)是自然人, 人过世之后,身故赔偿金是算入遗产税的。
假设寿险受益金额加上其海内外资产超过当年的遗产税免税额(2018年为1100万美元),超出部分需缴纳遗产税。如果超出部分多过100万美元,现联邦遗产税税率为40%。
对于大部分家庭,离这门槛还远着呢。假如你还是担心财产太多,会有遗产税的问题,那也还有各种解决之道。这是就不详说了。
四 美国身份的人购买的国外保单(香港,大陆….)
有美国绿卡或者美国公民当然是美国的税务居民。美国国税局只对美国的保险(美国境内购买的,受美国法律调整的保险)有以上的税务好处。
这是因为美国国税局对每一份人寿保单都有Life Insurance Definitional Testing和Modified Endowment Contract测试。测试通过的才能享受免税好处。
其他国家的储蓄投资保单,都不符合美国国税局的要求,因此被视为是投资,加上这几年美国对肥咖条款的运用越来越得心应手,全球追税躲都躲不掉。
所以现在有绿卡的和以后有可能会拿绿卡,移民美国的人买美国以外的保险之前请三思。
文章来源:美国保险。